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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对外支付相关中国税收法规更新

中国 - 

纳税人应关注如下中国境内对外支付相关的中国税收法规更新:同一合同多次付汇仅需一次备案以及代扣代缴增值税及消费税对应的 “三项附加税费”取消。

我们希望提醒您注意如下有关中国境内对外支付的中国税收法规更新:

1. 同一合同多次付汇仅需一次备案

过去,同一合同下的对外支付,只要对外支付金额单次超过5万美元,就需要就本次支付单独备案。

根据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文(“公告”),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税务总局发布的官方解读(可见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5166114/content.html)进一步说明,《公告》施行前已经办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无需再重复办理税务备案。

2. 代扣代缴增值税及消费税对应的 “三项附加税费”取消

在中国,需要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的交易,一般会在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基础上加收三项附加税费。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提供服务时,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境内单位作为服务接收方,可能因此需要就此交易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三项附加税费。

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文的颁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对1)进口货物; 或者2 )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