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 - 30 / 03 / 2022 Previous Next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 2.5%计算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第13号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 5%计算所得税。 此处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税法, 中国 联系人 Manuel Torres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Diego D'Alma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相关服务 税法 相关办事处 上海 搜索出版物 ESG G-advisory 人力资本服务 会计 体育 保险 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农业商务和食品 冲突解决:诉讼和仲裁 刑事与内部调查 初创公司与开放式创新 劳动法 医药、生物技术和健康科学 城市规划与环境 基础设施 媒体与娱乐 家族企业 工业和知识产权 房地产 技术、通信和数字化 数字经济、隐私和网络安全 旅游和酒店 时尚 欧盟法律和竞争法 汽车 私募股权投资 税法 能源 行政法规和宪法 证券市场 运输、物流和海运 重组和破产 金融监管 银行和金融 切面 Services detail 法律动态 两栏文本 Laws: amendments at a glance 嘉理盖思系列丛书 简讯 切面 Publication type detail Date of publication 最小值 最大 新闻搜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