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成2023年关于关联方交易和同期资料的税务相关义务 中国 - 03 / 04 / 2024 Previous Next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2号规定,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就相关事项完成若干税务相关义务:(一)申报关联方交易,(二)递交国别报告,和(三)准备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请咨询英语版本 中国, 公司法和商业合同 联系人 Manuel Torres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Cynthia Zhou 联系方式 +86 21 5228 1122 上海 相关服务 税法 相关办事处 上海 搜索出版物 ESG G-advisory 人力资本服务 会计 体育 保险 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农业商务和食品 冲突解决:诉讼和仲裁 刑事与内部调查 初创公司与开放式创新 劳动法 医药、生物技术和健康科学 城市规划与环境 基础设施 媒体与娱乐 家族企业 工业和知识产权 房地产 技术、通信和数字化 数字经济、隐私和网络安全 旅游和酒店 时尚 欧盟法律和竞争法 汽车 私募股权投资 税法 能源 行政法规和宪法 证券市场 运输、物流和海运 重组和破产 金融监管 银行和金融 切面 Services detail 法律动态 两栏文本 Laws: amendments at a glance 嘉理盖思系列丛书 简讯 切面 Publication type detail Date of publication 最小值 最大 新闻搜索器